编号:2024第1090号
根据(2023)鄂0104执恢719号之二、(2023)鄂0104执恢719号,吴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9955号 |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4012002GB00009F00010550 | 硚口区汉正街405号2栋1单元18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2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