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1084号


2024-03-2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1084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3执恢3917号之一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2257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1002GB00016F00010013  江汉区姑嫂树路8号新华家园1期10栋15-16层5室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赵建科(身份证:420112199108053914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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