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1502号


2024-03-21  来源:本站

  樊英,李贺彦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纱帽街纱帽街正街北侧碧桂园凤凰湾二期工程一标段2栋/单元13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903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樊英,李贺彦
2024年3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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