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,根据武自然资规发(2020)43号文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,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湖北省长虹红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027-88025056
序号 |
权利人(出卖人) |
买受人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备注 |
1 | 刘登木 | 张招兵 | 洪山区巡司河西路228号红旗村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(红旗欣居B区)8栋1单元18层(1)号 | 420106013012GB00009F00080131 | 121.1100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