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1479号


2024-03-20  来源:本站

  张建萍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东路6号银湖.御园银湖.御园7栋1单元5层502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东国用(商2013)第02548189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建萍
2024年3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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