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1065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恢2267号,刘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市2012008522 | 武汉瑞安天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02011002GX00010F00040106 | 江岸区沿江大道249号武汉天地·御江苑三期A11、A12地块地下车库栋-2层079室 | 刘凡前来办理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