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987号


2024-03-18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5月1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
  联系方式:85767006-8026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李鑫炎(已故) 李少峰50% 武房权证江字第2016004567号,江国用(改2016)第04302号  江汉区高家台28层小区4栋1单元18层1室  120.3800   
2 李鑫炎(已故) 李少文50% 武房权证江字第2016004566号,江国用(改2016)第04303号  江汉区高家台28层小区4栋1单元18层2房  108.3400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8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