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1005号


2024-03-18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5月1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84212035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刘鹏飞 50% 鄂(2020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3806号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3R2地块太子湖畔星苑还建小区8栋2单元2层4号  121.1200 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,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3R2地块太子湖畔星苑还建小区8栋2单元2层4号,不动产权证号为鄂(2020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3806号,为被继承人刘鹏飞和配偶王诗怡共同共有。现刘鹏飞已故,刘鹏飞50%产权本该由配偶王诗怡和刘鹏飞的父母刘腊中和李艾新、女儿刘昱萌共同继承。刘鹏飞的父母刘腊中和李艾新,配偶王诗怡放弃继承,由刘昱萌继承该房屋所有权50%份额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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