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1023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7113号,江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江2009002594 | 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03003004GB00007F00010164 | 江汉区发展大道299号顶琇·晶城2栋7层1室 |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江丽(身份证:420624198611128627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