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1009号
根据(2024)鄂0112执1636号,陈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东国用(2001)第190112118-1301号 | 陈国顺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2412009GB00007F00100014 | 东西湖区吴南花园东区10栋1单元3层301室 | 房产证已过户,土地证未过户,权利人:陈源,土地证证号:东国用(2001)第190112118-1301号 |
2 | 东2007010147 | 陈国顺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2412009GB00007F00100014 | 东西湖区吴南花园东区10栋1单元3层301室 | 房产证已过户,土地证未过户,权利人:陈源,土地证证号:东国用(2001)第190112118-1301号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