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997号
根据(2023)鄂0106执9958号之一,汪志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昌国用(商2016)字第1334号 | 湖北大汉隆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11011GB00031F00010194 |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18号复地·东湖国际三期1栋55层2室 | |
| 2 | 昌2016001696 | 湖北大汉隆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11011GB00031F00010194 |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18号复地·东湖国际三期1栋55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