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992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1497号,罗国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7793号 | 武汉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厂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6002010GB00010F00050053 | 武昌区和平大道922号武铁机车车辆配件厂居住小区三期1栋F单元10层5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