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985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4408号之二,雷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7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24427号 | 雷八一、刘小燕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4004004GB00018F00010109 | 硚口区汉西村华鼎·尚都国际北区K5地块(华鼎·丽都国际)7、8号楼7号楼单元6层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