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975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恢3546号之一,武汉派德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1140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2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0099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3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1139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4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0101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5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0097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6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0100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7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0098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 |
| 8 | 鄂(2021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174号 |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05GB00009F00011141 | 洪山区徐东大街336号普提金国际金融中心(10号楼)10栋1单元25层1-8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