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955号


2024-03-13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955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6执恢1712号之二、(2023)鄂0106执恢1712号,陈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岸2008004251 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2013001GX00017F00010245  江岸区中山大道975号(华清园)地下室-1层244室  陈莉前来办理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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