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5月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7012345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陈申兰 | 陈志刚34%、陈海霞33%、陈海玲33% | 0104982 | 江夏区纸坊街古驿道城北小区10栋1-201 | 136.4400 | 陈申兰、陈和炎的100%份额由陈志刚34%、陈海霞33%、陈海玲33%分别继承。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