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927号


2024-03-1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927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6执9372号,邓少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江200510770 李虎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1001GB00064F00100018  江汉区绿色家园10栋2单元202号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邓少波(身份证:420121197407202219)名下。 
2 江国用(商2005)第110026号 李虎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1001GB00064F00100018  江汉区绿色家园10栋2单元202号 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邓少波(身份证:420121197407202219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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