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899号
根据(2023)鄂01执恢210号、(2023)鄂01执恢210号之一,杭州知得企业发展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武房权证湖字第200403002号 | 东湖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1018016GB00047F00010028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华中曙光软件园A栋3层11号 | |
2 | 武新国用(商2007)第2067号 | 东湖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1018016GB00047F00010028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华中曙光软件园A栋3层11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