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885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9314号之一、(2023)鄂0103执9314号、(2023)皖1602执4009号,袁巧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8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8294号 | 刘星、李泞汛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6005023GB00093F00150253 |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3号恒大名都二期76栋3单元7层1室 |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袁巧生(431081197508263778)名下。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