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863号


2024-03-0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863号

  根据(2023)鄂0922执恢179号、(2023)鄂0922执恢179号,罗志贵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3017938号 何小权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6005023GB00111F00042231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88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C栋4层C3-96室   
2 黄陂国用(2014)第733号 何小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6005023GB00111F00042231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88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C栋4层C3-96室  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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