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806号


2024-03-06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806号

  根据(2023)鄂0702执353号之二,武汉振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夏国用(商2016)第1229号 温井芬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5006105GB00023F00040013  江夏区江夏区纸坊街纸坊大街中建龙城二期5栋1单元1层13室   
2 夏2015010706 温井芬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5006105GB00023F00040013  江夏区江夏区纸坊街纸坊大街中建龙城二期5栋1单元1层13室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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