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797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12037号之三,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2462号 | 张胜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3001001GB00100F00090191 | 江汉区姑嫂树村K3地块福星华府(姑嫂树村)K3地块10栋/单元49层3号 | 协执过户至第三人李柏斌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