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784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恢3831号之一,徐润琴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8383号 | 武汉恒江置业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3001002GB00002F00020222 | 江汉区兴业路22号江汉人家1、2、S5栋1单元30层6号 |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徐润琴(身份证:420103196208192428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