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710号


2024-03-01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4月2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84212035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周运香 100%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2880号,武开国用(还2009)第3022号 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98-1-201  56.4400 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,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98-1-201的房产,房屋所有权证号: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2880号,国有土地使用证号:武开国用(还2009)第3022号,该房屋为被继承人周运香丧偶后取得,周运香单独所有。现周运香已故,该房屋100%产权本该由配偶周增云、儿子李家丰和周荣建、女儿周红霞以及周运香的父母周元松和肖元清共同继承。周运香的配偶周增云、父母周元松和肖元清均先于周运香死亡,李家丰和周红霞放弃继承,故由儿子周荣建继承房屋所有权的100%份额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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