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757号
根据(2023)鄂0113执5077号之四,全长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1532号 |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| 420113005021GB00002F00010036 | 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区纱帽正街578号庭瑞君悦观澜二期S3号商业A区栋/单元1层36号 |
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