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,根据武自然资规发(2020)43号文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,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洪山区仁和路203号和平村村委会四楼
联系方式:15927177294
序号 |
权利人(出卖人) |
买受人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备注 |
1 | 刘顺鄂 | 胡娟娟 | 洪山区仁和路216号和平村还建用地H1地块(沙湖港湾A区)14栋1单元13层(2)号 | 420111002003GB00003F00130016 | 104.6200 | |
2 | 鲁久忠 | 李敏 | 洪山区沙湖港北路166号和平村城中村改造还建H2地块(沙湖港湾B区)13栋1单元21层(2)号 | 420111002003GB00008F00130078 | 98.3600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