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734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4234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8664号 | 胡利婷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3001001GB00087F00190014 | 江汉区富康花园8栋1单元3层3门 | 解封,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韩龙(身份证:420922199110090032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