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694号
根据(2023)鄂0111执恢836号之二、(2023)鄂0111执恢836号,陈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18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5259号 | 杨清清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15004GB00022F00040154 | 洪山区烽胜路36号佳兆业金域天下A地块10栋2单元19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