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64号


2024-02-28  来源:本站

  和记黄埔地产(武汉江汉北)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/京汉大道与江汉路交汇处武汉市老浦片商业及住宅项目/栋3号楼单元23层3室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587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和记黄埔地产(武汉江汉北)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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