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4第31号


2024-02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31号

 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3月13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
  联系方式:83762190

序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坐落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面积
用途 备注
1 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硚口区易家墩额头湾村、长丰街东风村、长丰街养殖场  420104001001GB00023W00000000  88570.1000  交通运输用地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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