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654号


2024-02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654号

  根据(2022)鄂0112执恢69号之四,武汉市开一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(代理人:姜璟平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7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3260号 余文祥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2008GB00016F00080001  东西湖区常青苑小区8栋2单元7层702房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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