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651号


2024-02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651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6执10468号之二,汪泽蓓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9593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01001GB00049F00010045  江岸区蔡家田北区9栋4单元1层1室  汪泽蓓前来办理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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