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04号


2024-02-22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兴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新洲区邾城街城东村东城尚品(一期)2栋/单元1-2层(3)商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3342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兴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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