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35号


2024-02-19  来源:本站

  郭康乐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团结大道1026号爱家国际华城二期3栋1单元30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9595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郭康乐
2024年2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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