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620号


2024-02-1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620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3执恢4125号,周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市2014021001 武汉瑞安天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02008007GX00100F00030135  江岸区永和路6号武汉市永清片综合发展项目B11地块地下室栋-1层车库135  周威前来办理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18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