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4月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7012345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田玉明 | 100% | 420115004029GB05023F00010001 | 江夏区金口街闸西路14号 | 191.6000 | 田玉明、吴天寿的100%份额由田永录继承,田永香、田永洪、田永英、田永芳、田永慧放弃继承。(其女田永莉于1999.4.7在田玉明、吴天寿前逝世)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