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611号
根据(2023)鄂01执恢221号之二、(2023)鄂01执恢221号之一,张艺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武房他证湖字第2015002047号 |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11016007GB00002F00370004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街苫风咀8号泰然·南湖玫瑰湾三期45栋5层A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