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509号


2024-02-07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4年4月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
  联系方式:82905880

序号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㎡) 备注
1 张士英(已故),宋苏宁,宋莉宁,宋萍,宋雅新 宋苏宁 18.75% 宋雅新 18.75% 宋莉宁 18.75% 宋萍 18.75% 陈忠明 6.25% 吴长根 6.25% 焦贵民 6.25% 郑宇 6.25% 岸2014002974-1,岸国用(交2014)第3256号,岸2014002974-2,岸2014002974-3,岸2014002974-4,岸2014002974-5  江岸区湖边坊721号5层1室  71.8900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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