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74号


2024-02-07  来源:本站

  胡志军,王秋林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前川街百兴街南美银邦居住小区5栋1单元9层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1378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胡志军,王秋林
2024年2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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