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661号


2024-02-06  来源:本站

  张凯因保管不善,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R2地块东风阳光城丹桂苑9栋1单元1层2室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经字第2012000830-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凯
2024年2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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