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572号


2024-02-0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572号

  根据执行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23)鄂0103执恢4264号,陈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6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10425号 梅浩忠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10015GB00002F00090006  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387号黄陂广场G栋1层30室  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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