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69号
根据武东税协三[2024]7号,熊华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东国用(商2013)第130907479号 | 武汉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2414001GB00342F00010027 |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4小区综合服务楼1层商20室 | |
2 | 市2013017144 | 武汉新世界康居发展有限公司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2414001GB00342F00010027 |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4小区综合服务楼1层商20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