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558号


2024-02-0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558号

  根据(2023)鄂0113执5077号之二,何庆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1531号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3005021GB00002F00010037 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578号庭瑞君悦观澜二期S3号商业A区栋/单元1层、37号、38号、39号   
2 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1529号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3005021GB00002F00010039 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578号庭瑞君悦观澜二期S3号商业A区栋/单元1层、37号、38号、39号   
3 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21530号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3005021GB00002F00010038 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578号庭瑞君悦观澜二期S3号商业A区栋/单元1层、37号、38号、39号   

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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