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32号
根据(2023)鄂01执恢66号之二,童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 | 
  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| 
    权利人  | 
  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| 
    不动产单元号  | 
    不动产坐落  | 
    备注  | 
  
| 1 | 江2008000540 | 肖红英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3003012GB00004F00060008 | 江汉区香港路265号香江新村1-46号商网架空层.2层20室 |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童莉(身份证:420203197309043720)名下。 | 
| 2 | 江国用(交2008)第147727号 | 肖红英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3012GB00004F00060008 | 江汉区香港路265号香江新村1-46号商网架空层.2层20室 | 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童莉(身份证:420203197309043720)名下。 | 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