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26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2934号之三,武汉鑫锦程投资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18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3369号 | 夏文,张锦强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2009002GB00006F00050007 | 江岸区解放大道与三阳路交汇处融科天城四期T19栋1单元6层1室 | 刘勤前来办理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