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13号
根据(2024)鄂0104执恢131号之一、(2024)鄂0104执恢131号,周胜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硚2014003280号 |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古田支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硚口区解放大道387号大武汉家居广场H栋30层11-18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2月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