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4第11271号


2024-01-31  来源:本站
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2631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14007014GB10003F00110063  蔡甸区成功村、新庙村碧桂园·学府壹号8栋1单元11层3号   
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月31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