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91号


2024-01-3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91号

  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2271号之二,武汉盛世兰辉技术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昌2014008087 湖北泰信科技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1018GB00007F00010001  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5层1室   
2 武昌国用(商2001)第03435号 湖北泰信科技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1018GB00007F00010001  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5层1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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