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62号
根据(2023)鄂0103执恢2270号,武汉国创新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市2014014664 | 武汉博瑞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3007005GB00003F00010518 | 江汉区江汉区中山大道307、309号中电·武汉电子广场A座7层701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