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48号


2024-01-2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48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1执779号,张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昌国用(商2009)第02311号 谌一夫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21 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(老中山路379号)2008新长江广场2单元25层7室   
2 昌2009002785 谌一夫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6002GB00001F00010721  武昌区友谊大道2号(老中山路379号)2008新长江广场2单元25层7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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